博士后流动站依托单位: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通知,因受疫情影响,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68批面上资助申报时间调整为2020年8月1日—9月1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2019年3月1日后批准进站,且依托目前所在流动站未获得过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的在站博士后可依托我校申报,但学校和国家级企业工作站联合招收的博士后应依托企业申报。
2.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3.申报的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且为本人承担的非涉密项目。
4.入选全国和重庆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的派出人员,派出期间不能申报。
二、申报程序
1. 2020年8月1日—8月28日,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后,在线提交至流动站审批平台,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2.流动站管理人员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于2020年9月1日前审核申报信息提交至设站单位平台,并从基金申报系统导出本站申报汇总表(盖章后扫描)发送至bhb@cqu.edu.cn。
3.博士后科学基金申报书“科研和奖励情况”限填三项,申请人可从已有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成果中选择代表自己最高水平的三项填写。
4.申请人在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中的“二、项目信息”中不得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评审专家可视为申请人故意泄露个人信息,计0分。
三、申报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抓好组织管理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博士后科学基金申报工作,分管博士后工作领导为申报工作的负责人,统筹落实并认真组织具备申请条件且“未申请、未获得”的每位博士后(申报计划数及名单另发)申报,确保圆满完成申请目标。申报博士后科学基金和各类科研项目是师资博士后和弘深青年教师聘期内的重要工作任务。
2.加强辅导,做好指导工作
博士后科学基金的专家指导工作,分“申请思路凝炼”、“申请书初稿指导”及“申请书正式稿审核”三阶段进行,分别由博士后合作导师、学院及学校组织,以视频会议答辩或个别辅导方式对项目的申请质量进行把关。各单位须精心组织,落实到人,严格按时间节点执行审核流程,把好质量关。人事处做好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确保申报推荐工作顺利完成。
3.经费支持,保障工作开展。
学院安排一定的博士后经费支持博士后基金申报工作的顺利开展。
附件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0年度)
2.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工作常见问题
人事处
2020年7月9日
(联系人:王可俐 联系电话:65105260)
附件1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0年度).pdf
附件2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工作常见问题解答.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