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关于推荐“唐立新奖教金”候选人的通知
 
2020-10-19 12:51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重庆大学“唐立新奖教金”管理办法》,现将“唐立新奖教金”候选人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优秀教学教师奖10名,优秀科研教师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10名。

二、申报及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2.坚持工作在教学、科研第一线的我校全职教师,且近三年连续承担本科生或研究生课堂教学任务,无教学事故。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宝钢优秀教师奖”获得者不再参加优秀教学教师奖和优秀科研教师奖三等奖评选;已获该奖教师不再重复申报同类奖项。

(二)唐立新优秀教学教师奖需满足下列条件

1.积极主动承担教学任务,认真完成或超额完成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优秀,且讲授课程为本科、研究生基础课。

2.认真进行教学研究,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在教学建设(包括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等方面)中成绩显著。

(三)唐立新优秀科研教师奖需满足下列条件

1.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在科学研究工作中为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为学校争得荣誉。

2.一等奖、二等奖的原则上应该是承担代表国家水平的重要科研项目的第一负责人,或在国家平台基地建设中(新增或以良好成绩通过评估)做出突出贡献的主要学术带头人,或是获得国家级科技奖的项目负责人。

三、推荐名额及程序

各单位原则上可分别推荐优秀教学教师奖、优秀科研教师奖0-1人。优秀科研教师奖不设申报等次。

推荐程序为本人申请、学院择优推荐、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评审,唐立新先生本人审定。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重庆大学“唐立新奖教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评选范围、对象、条件和程序,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各单位请于1026日前将推荐人选纸质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szb@cqu.edu.cn。报送材料包括:单位推荐意见表、《唐立新奖教金申报表》(一式1份)、《唐立新奖教金汇总表》(一式1份)。

 附件.rar


人事处

20201019

(联系人:杨如民 65102388  szb@cq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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