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
关于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重庆大学核能技术创新研究院副院长的公告
 
2025-04-22 09:39        浏览次数:

重庆大学核能技术创新研究院(以下简称核研院)是重庆大学为顺应我国核能技术发展新趋势、加强有组织科研、推进学科交叉融合发展而成立的新型科研机构。核研院聚焦服务“国之大者”,坚持“四个面向”,致力于核能领域的基础研究、技术创新、转化应用和人才培养,着力建设成为核能技术及系统工程研究领域国内一流、国际领先的高端科研机构。现因工作需要,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副院长2名。

一、岗位职责

1.分管科研的副院长

(1)负责组织制订科研发展规划和年度科研工作计划;

(2)负责组织科研项目申报、实施、结题(验收)和成果转化应用,组织做好项目经费预算、执行和决算;

(3)负责科研人才队伍建设,统筹科研任务分工;

(4)负责协调校内外科研资源,组织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5)负责科研平台(实验室)建设与安全管理;

(6)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2.分管体系建设的副院长

(1)负责组织制定完善质量相关制度;

(2)负责装备质量管理体系、承制资格认证;

(3)负责组织开展质量过程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开展质量体系运行效能评估和优化;

(5)协同开展保密资格认证、日常保密管理工作;

(6)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应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坚决贯彻落实学校决策部署;

2.组织领导能力强,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善于科学管理、沟通协调、依法办事、推动落实,工作实绩突出;

3.在核能科学与工程、辐射防护与环境保护、核工程与核技术等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学术影响力;

4.分管科研的副院长应具有10年及以上科研管理或重大项目管理经验,主持过核工程重大项目,熟悉核能前沿技术和掌握相应科研资源者优先。分管体系建设的副院长应具有10年及以上核工程科研机构体系管理经验,熟悉核工程及核设施质量管理体系,有核能系统工程质量和保密管理经验者优先;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应聘者提供以下材料

1.《岗位报名表》(附件);

2.代表性学术成果清单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提交材料日期

请于2025年5月10日前将应聘材料电子版发送至i_neti@cqu.edu.cn。

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应聘者须对所填报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四、联系方式

核研院:陈老师 19950112967

党委组织部:023-65102315


附件.岗位报名表(应聘者姓名).doc



     重庆大学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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