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教委《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渝教人函〔2023〕13号)文件,经本人申请,二级单位推荐,教工部审核,现将重庆大学2023年春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拟认定人员予以公示(详细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从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1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电话等方式向人事处反映。反映人务请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真实具体。
意见受理部门及电话:人事处 65102388
附件:重庆大学教师资格2023年春季拟定人员名册.xls
重庆大学人事处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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