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关于启动科研博士后申请工作的通知
 
2023-08-29 15:59        浏览次数:

各单位:

学校2023年8月29日发布了《重庆大学科研博士后支持计划》(重大校发〔2023〕116号)详见http://rsc.cqu.edu.cn/info/1042/4626.htm,为做好科研博士后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科研博士后分类及申请条件

1.科研博士后分为学校全额资助、学校和合作导师共同资助、合作导师自筹经费资助三类。

2.申请人须满足国家博士后进站条件,符合学校流动站学科对博士后招聘岗位要求。(本校博士毕业生可申请)

3.合作导师申请配置科研博士后须满足的相关条件(时间范围为2022年1月以来新增的条件)

二、合作导师配套薪酬

1.学校全额资助聘任的科研博士后,合作导师可自主提供额外薪酬支持。

2.共同资助

1)理科、医科和人文社科类合作导师提供不低于3万元/年,聘期2年,须一次性提供不低于6万元。

2)工科类合作导师须至少提供5万元/年,聘期2年,须一次性提供不低于10万元。

3.自筹经费

薪酬由合作导师全额提供,标准由合作导师和博士后协商确定。为了扣减科研博士后的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合作导师至少提供每年5万元,聘期2年,须一次性提供不低于10万元。

合作导师配套薪酬支付流程见《合作导师支付科研博士后薪酬有关事宜》

三、申请时间安排

除寒暑假外,每月15日前由流动站所在学院牵头统一报送科研博士后进站纸质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人事处博士后办公室邮箱bhb@cqu.edu.cn。(见进站材料清单)

联系单位:重庆大学人事处博士后办公室

人:杨   

联系电话:023-65105260

 

附件: 附件 2023-08-29重庆大学科研博士后进站材料清单.zip

 

 

 

重庆大学人事处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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