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本人申请中需写明转岗前后的岗位类别、转岗理由;单位报告中需明确单位意见及理由。
2.同意转岗后,相应待遇原则上从批准的次月起执行(因职称晋升、职务晋升等原因于当年申请转岗的,从职称、职务聘任的次月起执行)。
相关文件、政策:
《重庆大学一般管理岗位晋升聘用实施办法》(重大校〔2012〕438号)
附件:
《重庆大学教职工确认岗位及工资类别登记表》
职能部门:人事处人事科
办事地址:A区行政楼301
联系人:史老师
咨询电话:65106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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