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格详见附件
备注:若为外籍人员,需按学校程序办理工作类签证方可正规取得工作劳酬。
附件【 重庆大学非全职聘用人员来校工作情况表202005.doc】已下载次
上一条:《关于核定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考核评定收费标准的复函》(渝价﹝2002﹞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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