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
《重庆大学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附件1),二级单位劳务派遣员工聘用管理要求详见办法相应条款。
一、招聘管理
(一)招聘要求
二级单位聘用劳务派遣员工实行公开选聘,使用科研项目经费用工和其它经费用工均须通过OA校内签报提交用工需求至人事处审核备案,OA签报正文部分简要说明招聘需求,经费来源,并将招聘启事作为附件一并提交。
1.科研项目经费用工。科研团队/平台根据科研工作需要确定招聘条件和招聘人数,人事处审核招聘条件是否符合学校管理办法,支持团队/平台根据科研工作需要合理用工。
2.其它经费聘用工。人事处审核用人单位招聘岗位和经费来源是否符合学校最新要求,招聘条件是否符合学校管理办法。
对于符合学校政策的用工需求,人事处将在学校人事处主页招聘栏目发布招聘启事,用人单位可转载至本单位网站或其它招聘网站。
关于学校劳务派遣用工最新要求的说明可联系人事处(刘老师 65112082 胡老师 65103640)
根据就业公平性要求,二级单位不得在招聘启事中设置性别、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海外学习工作经历、毕业高校层次等条件。
(二)录用、续聘
1.审核流程。
二级单位经过公开选聘确定拟录用人员后,通过OA部门签报提交至人事处审核,要求如下:
(1)签报正文简要说明选聘基本情况。
(3)附件上传:《重庆大学劳务派遣员工聘用审批表》(附件2压缩包内)和拟录用人员身份证、学历证明(工勤人员除外)扫描件。
(3)人事处审核。
2.入职流程
(1)录用人员前往校医院完成入职体检;
(2)录用人员准备齐全个人入职材料(详见附件3)和《重庆大学劳务派遣员工聘用审批表》、《新进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社保确认书》或《新进劳务派遣员工工资商业保险确认书》(附件2压缩包内,二级单位填写盖章后提供给录用人员)后,前往人事处303办公室领取同意聘用签批件并录入人事信息。
(3)录用人员前往重庆大学A区派遣公司办公点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65105694 张老师)
3.续聘
合同期届满的劳务派遣员工,二级单位和当事人达成续聘意见后,通过OA部门签报提交至人事处审核。
(1)签报正文说明续聘意见。
(2)附件上传《重庆大学劳务派遣员工聘用审批表》和对应的工资保险确认书。
(3)人事处审核
(4)前往重庆大学A区派遣公司办公点签订续聘合同。
二、工资调整
1.月工资调标
二级单位填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变动表》,通过OA部门签报提交至人事处审核,审核通过后由人事处通知派遣公司执行。
2.绩效发放
二级单位将拟发放人员信息和金额通过OA部门签报提交至人事处审核备案后由人事处通知派遣公司执行。如发放年终绩效奖励,请注明计税方式:按年终奖计税或按工资综合计税。
三、住房公积金
二级单位和劳务派遣员工双方协商一致可自愿缴纳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从员工每月工资中扣除,单位承担部分由二级单位承担。
首次缴纳劳务派遣员工住房公积金或变动住房公积金基数需填写附件5.住房公积金相关表格内对应表格,并通过OA部门签报提交至人事处。
四、校内调动
劳务派遣员工校内调动,按照以下流程变更所在二级单位并办理手续:
1.本人向所在原二级单位提交调动申请,经原二级单位同意后填写《劳务派遣员工退工通知单》;
2.调入二级单位同意聘用并确定员工薪酬标准,通过OA部门签报将《重庆大学劳务派遣员工聘用审批表》和对应的工资保险确认书提交至人事处审核。
3.审核通过后,员工前往人事处303办公室打印同意调动签批件,变更人事信息,最后持有本人申请、原二级单位《退工通知单》、调入二级单位《重庆大学劳务派遣员工聘用审批表》和工资社保确认书至重庆大学A区派遣公司办公点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变动手续。
五、离职
二级单位劳务派遣员工离职需准备个人辞职申请(员工个人准备)和劳务派遣员工退工通知单(参照附件6),将扫描件通过OA部门签报提交备案后,当事员工持以上材料前往重庆大学A区派遣公司办公点办理离职手续。
备注:《解除合同确认书》调整为当事人在解放碑菲斯克公司员工中心办理领取(电话966567)
劳务派遣员工个人如需查询每月工资、保险扣费等情况,可联系菲斯克公司员工中心查询(966567)。
人事处联系方式
刘老师 65112082 胡老师 65103640
附件:
附件1.《重庆大学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pdf
附件2.2024年录用劳务派遣员工相关表格(2024.9).zip
附件3.重庆大学劳务派遣员工入职材料清单.doc
附件4.劳务派遣员工工资变动表.docx
附件5.住房公积金相关表格.zip
附件6.退工相关材料(2022.6更新).zip
人事处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