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长期进行)重庆市高层次人才首套房退契税服务流程
 
2019-11-02 18:43        浏览次数:

1.申请(责任人:人才本人)

(1)人才本人填好《高层次人才商品房登记信息查询情况表》(见附件),加盖人事处公章后和人才资格认定相关文件复印件房屋契税完税证明复印件人才本人收件地址及电话信息一并寄送至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初审(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市人力社保局对人才申请的相关情况,如姓名、证件号码、人才认定的时间三项内容进行核实。核查无误后将表格函送市规划自然资源局(每两个月统一收集)。

3.审核(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对人才申请的相关情况,如房产证编号、房屋坐落、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性质、房屋登记时间、及人才取得认定资格之日起至人才提供该查询情况表中首套商品房登记时间之间是否存在其它商品房等内容进行核实,核查无误后加盖重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信息查询专用章后将表格回传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加盖人才服务专用章后反馈人才本人。

4.兑现(责任单位:房屋所在地财政局)

人才持市人力社保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盖章的《高层次人才商品房登记信息查询情况表》、人才资格认定相关文件复印件房屋契税完税证明购房合同复印件银行卡信息到房屋所在地财政局申报兑现有关待遇。

 

注意事项:

(1)高层次人才认定时间:58号文件人才以取得人才认定通知书的时间为准,鸿雁计划和英才计划人才以取得英才服务卡的时间为准,即统一填写2020年5月29日。

(2)人才资格认定相关文件:58号文件人才提供人才认定通知;英才计划人才提供入选证书、入选名单通知等相关文件;鸿雁计划人才认定文件不公开发布,由市一站式服务平台直接发至区财政局。

(3)首套商品房的界定标准:人才自取得认定资格之日起购买的第一套商品房可享受契税补助政策(之前买的房屋不计算在内,以人才认定后购买的第一套为准)。

(4)《高层次人才商品房登记信息查询情况表》填写要求:表中“房屋性质”一栏必须填写为商品房,若不是商品房则不能享受补助政策;“房产证编号”一栏请填写权证号,例:渝(2019)XXX区不动产权第XXXX号。

(5)纸质件寄送地址(为保证材料安全请选择顺丰或者EMS):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南区三楼302室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联系人及电话:平台专员,63128899。

附件: 高层次人才商品房登记信息查询情况表.docx

 

 

人事处联系人:杨如民,电话:6510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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